10月16日,中国有色集团党委召开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企党建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会,系统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企党建会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国资委党委座谈会精神,总结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对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企党建会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奚正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持续深化落实全国国企党建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集团公司三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孔繁新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围绕国有企业要不要、国企党建抓不抓、国企党建怎么抓等重大时代课题,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题主线,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新时代国企党建提供了根本遵循。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企党建会重要讲话,系统宣示了新时代我们党领导和发展国有企业的大政方针、根本原则和重大举措,统一了思想认识、校正了发展航向,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企篇章”的集大成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思想“十三个坚持”在国有企业的集中体现,为持之以恒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深入推进新时代伟大工程提供了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集团公司上下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企党建会重要讲话与习近平总书记对集团公司三次重要指示批示相贯通,与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相结合,作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的重中之重,一是再深学再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国有企业地位作用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在做强做优的基础上做大集团公司;二是再深学再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三是再深学再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把集团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四是再深学再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五是再深学再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树牢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通过“五个再深学再细悟”,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确保集团公司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航向奋勇前进。
会议指出,全国国企党建会召开以来,特别是近三年来,集团公司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三次重要指示批示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落实全国国企党建会26项重点任务,压茬实施党建专项行动,抓党建促党风转变、抓干部促作风转变,集中破解了党建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得到了明显提升和实质性加强,推动集团公司发生系统性、深层次、历史性变化,取得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践行“两个一以贯之”的坚定性、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主动性、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自信心、勇当“两个主力军”的使命感“五个显著提升”的明显成效,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考核首次跻身A级央企序列,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考核获得A级。
会议要求,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要以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企党建会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三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党委座谈会的工作部署,坚决扛起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责任,敢想、真干、持续,在八个方面对标对表,下真功见实效,一是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重要论述,持续在做到“两个维护”上下真功见实效;二是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的重要论述,持续在提升治理效能上下真功见实效;三是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的重要论述,持续在忠诚干净担当上下真功见实效;四是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的重要论述,持续在强基固本赋能上下真功见实效;五是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是国有企业的传家宝”的重要论述,持续在凝聚奋进力量上下真功见实效;六是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在正风肃纪反腐上下真功见实效;七是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论述,持续在明责履责尽责上下真功见实效;八是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论述,持续在改革创新发展上下真功见实效,不断巩固扩大学习成果、工作成果,以更加鲜明的立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加强党的建设,汇聚起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磅礴力量。
会上,中色股份、中色东方等3家出资企业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国企党建会重要讲话精神成果作现场交流。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总部副处级以上干部,各二级出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主要三、四级出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参加会议。